「人本電子報」寄出的文章
標題:怎麼可以這樣!
作者:林偉信
來源:人本教育基金會
寄出時間: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七日


緣起

日前和班上同學一起觀賞大導演柯波拉的經典巨作「教父」
第一集。看完影片後,大家做感受分享,原本以為同學們
會以劇中黑手黨如何形構規範、傳承價值觀的細膩描述,
配合他們在社會學中初學到的「社會化」概念,進行析解
與討論。不料,出乎意料,大部份同學關注的焦點並不在
此,有些男同學對於劇中一些充滿暴力美學的動作畫面印
象深刻,幾個女同學則迷死了艾爾帕西諾那種酷酷的、冷
冷的表情;而最能引發他們共同興趣,並且提出最多質疑
與爭論的情節,竟是片中小教父麥可(艾爾帕西諾飾演)
的一段感情轉折的戲。

在這一段戲中,小教父麥可原本已有交往密切且幾已論及
婚嫁的女友(黛安基頓飾演),在一次黑幫火拼的暗殺行動
中,麥可為父復仇捲入其中,殺了人,為躲避對手追殺及
警方通緝,不得已連夜離開紐約,躲回西西里島,為怕消
息走漏,藏聲匿跡禁絕一切聯絡,連黛安都未被告知,在
頓失訊息的情況下,黛安探詢無門,只能獨自黯然強忍情
傷。

然而,音息全斷、獨自待在西西里的麥可,卻難奈孤寂無
聊,沒多久,便與當地一位女孩迅速發展戀情、結婚、共
組家庭。婚後,麥可藏身西西里的消息走漏,追殺隨即而
至,但暗殺者裝置的汽車炸彈,沒傷及麥可卻誤殺了新婚
妻子。

劇情發展至此,場景旋即跳回紐約,就在一連串黑幫高層
的商議斡旋中,兩派言合,喪妻的麥可整裝重返紐約,準
備接掌老教父的事業。

回返紐約之後的麥可立即找到黛安,並在對方驚愕、不知
所措之際,開口即是向她求婚,要求她助他成就事業云云,
而後一同驅車離去。

面對這一段劇情,不論男女,大部份的同學都有強烈不滿
的情緒表達,並且憤憤不平的批評麥可,說他:

「怎麼可以這樣!」

「麥可為什麼不可以這樣呢?」

歸納同學們的論點大抵如此:麥可在感情上不專情,太花
心了,這是不對的。一個負責的人,對情感應該是專一、
不花心的;而且,「更糟的是,他怎麼可以見一個愛一個,
並且忘掉前一個是如此的快,這樣的行為真是太不應該
了。」

對於同學們這類斬釘截鐵、努力想說服我的情緒,頗令自
己感到驚訝及好奇,因為,「怎麼可以這樣!」這是一句多
麼熟悉的話語呀!這句帶有強烈論斷情緒,並且充滿威權
恫嚇與指正意味的語彙,在我們社會中,不正是時可聽聞
嗎?尤其,在我們的成長過程裡,更是常見這樣的語彙被
教養者大量且極其自然的使用著。像是我們會在朝會上看
到校長或是訓導主任動輒怒斥學童:「怎麼可以這樣!」我
們也常看到學童一些天真、活潑的舉動,卻被教學者強制
指正:「怎麼可以這樣!好學生,怎麼可以這樣呢?」或是,
不拘泥於一般刻板常規的孩童經常被父母威嚇:「怎麼可以
這樣!再這樣,下次不帶你出來了。」不同的事例,相同
的論斷語彙,在我們生活中似乎是隨處可見。而有趣的是,
這一次它竟在論斷一個黑手黨教父的情感事例中,也出現
了。

但是,真是有這麼多的「怎麼可以這樣!」的事,真是不
能這樣嗎?或是到底有多少已經被斥責為「怎麼可以這樣」
的事,事實上是真的可以「這樣」的?我好奇地打算從小
教父麥可的這段情感事例切入,進行檢視,看看能否從這
一句常用的日常語彙的分析中,讓我們學到一些在教學
(養)行為上值得再省思與再注意的地方。


情愛觀背後預設的分析

也許,我們可以從分析同學們的情愛觀的角度切入,對這
語彙進行理解。事實上,當我的學生認真地在質疑麥可「怎
麼可以這樣」處理男女間的感情時,這句論斷式語彙的背
後正呈顯出學生們正極力想區隔與分辨出情愛中的「對與
錯」、以及「是與非」,而從他們的憤憤情緒中,我們也不
難察覺,這些同學在情感的世界裡,基本上都有這樣的認
定與傾向:即是一個人在「感情上的專一、與不花心」,是
男女交往上「必要」的「操守」,甚或是一種很「絕對」的
「基本原則」,而做為一個負責任的好「人」,在男女交往
中一定要有這樣的操守,並且保守這樣的原則。

這種視(或期待)情愛必須要絕對專一的觀點,在現實多
變的複雜人生中,是很吸引人、也很迷人的。並且在不同
的世代中,常被某些人視為絕對的必要,並且據此來判斷
情愛的是非與對錯。

也因此,當我的學生強力的抨擊麥可「怎麼可以這樣!」
時,除了情緒發洩的攻擊外,更重要的是,他們在這語彙
的運用中不自覺地透顯出他們對於真情摯愛的標準看法。
一般論斷形式的探究

循此,我們可以進一步的了解,在現實生活中,當有人(像
是我的學生或是教師及父母)認真的在使用「怎麼可以這
樣!」的這類語彙來論斷一件事或一個行為時,很明顯的,
他在態度上已有把「這樣的作為」視為是「錯誤的,或是
不恰當」的傾向。就像是,當我的學生斥責麥可「怎麼可
以這樣!」時,他們是在指責麥可這樣作為的不當;或者
是當一個教學者或父母在斥責學童「怎麼可以這樣!」時,
斥責中所要表達的重點同樣也是:這樣的行為或作為是不
對的,不這樣做才是對的。

而當一個人在內心判斷上已認定某某作為應當才是「對的,
或是恰當的」表現時,「應該這樣的作為」便成為我們論斷
事物與行為時的判準;在此判準下,為求一致,便不容許
有例外發生。一旦例外出現,例外者便容易招致嚴厲的「怎
麼可以這樣!」的批評與譴責。甚或衍生出一些行動上的
禁制與指正。

然而,由於「怎麼可以這樣!」此一語彙背後所潛藏的判
準,不可避免的常是依據著個人的主觀信念與判斷所開展
出來的。因此,這樣的論斷基本上常會因個人好惡的偏頗
與覺察的不周延,造成論斷的錯誤與不合理。
更糟糕的是,設若一個社會充斥太多「自以為是」的觀點,
並且要求別人都要一致遵行時,「誰最有力(權威),誰說
的就算數」的惡質化競爭的威權宰制與強力壓制便會隨之
出現。


合理論斷的追求

面對「怎麼可以這樣!」的論斷裡,無可避免的會潛藏有
個人的主觀判準,因此,如何讓自己的論斷在主觀中亦能
具合理性,便成為許多思想家努力思考的工作。其中的成
就之一,就是要求我們在論斷時,應儘可能地讓自己所據
以論斷的判準能具有一定的「共識性」。

也就是,我們無須避諱「怎麼可以這樣!」的語彙使用,
但在使用過程中則需時時謹慎的對自己論斷背後所依據的
判準,做好檢視與釐清,力求避開「自以為是」的個人堅
持,而採以「在一定社會情境,有條件的暫時約定」的非
絕對性觀點來看「判準」,認清任何判準都是有條件(依討
論、溝通的共識程序)約定下的「必要」,但不應是「絕對」
的——因此若情境改變,條件約定下的「必要」可能也會
有所變更。

也因此,合理的論斷態度應是:只要行為不背離共識的約
定,皆應是被允許的,即令在個人道德、情感上是令人很
難奈之事,亦應如此。我們以倫理學的發展,從傳統的「德
行論」,強調以努力探究、歸結人類內在普遍之「德行」(如
仁愛、勇敢等),來做為倫理行為的標準;逐步發展到近代
倫理學的「義務論」,改以社會契約之共識、約定的關係來
建構倫理行為的標準——這一路的轉折,即可看出人們追
求合理論斷的思考與努力。

所以,當我們以現代婚姻關係的約定契約角度,回看我的
學生們對麥可事例的論斷時,我們可以瞭解,在尚未訂定
婚約關係或婚約關係已結束的情況下,基本上,麥可是可
以在西西里結婚、成家、或者返回紐約後立即再找黛安重
續舊情的。雖然這樣的「可以」在某些人的情緒感受與內
在信念和判斷上,是很難奈、很看不過去、甚至是衝突的,
但是不管是難奈、或是看不過去,麥可是可以這樣做的。
我們可以說我們不喜歡這樣的做法,不喜歡麥可這個人;
但是我們無權判定他這樣是不行的,甚至以強力手段壓制
這樣的行為。


結語

基於上述的思考,我們可以發覺唯有在共識的約定下,對
違背約定的行為或舉動,以「怎麼可以這樣」的語彙進行
論斷,方能合理、有效地形成強力的批判與指正。否則,
我們雖有權自我認定某某行為是最好的、對人生是最有效
的,但在無明確共識約定的基礎下,我們若是以此做為衡
量標準強求別人也要視它為最好的、是對人生最有效的,
這樣的態度可能就會引發一些問題與衝突了。

也因此,從教學(養)行為上來看,當一個教學(養)者
面對學童的某些想法與舉動,在個人不喜歡而要做一些類
如「怎麼可以這樣」的批判與指正時,較合理的態度,也
許應在情緒的當下,更審慎的去覺察自己論斷背後是否有
鞏固的「共識約定」基礎,而不只是強依個人情緒、喜好
的「主觀裁決」,便大膽的譴責、恫嚇或處罰。而從這樣的
思考過程中,或許也能更有助於讓我們理解為什麼目前開
放教育中強調師生或親子間共同締定「約定」,以為行為規
範的重要性及其合理意義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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