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人本電子報」寄出的文章
標題:未成年孩子遭受性騷擾╱強暴
作者:蘇芊玲(婦女新知基金會常務董事)
來源:人本教育基金會
寄出時間:一九九八年七月十四日


近二十年來,西方社會對強暴或性騷擾已進行了不少研究,在美國人類學
家溫格勒教授(Cathy Winkler)所著《強暴是社會性謀殺》(註)一文中列
舉不少研究者對強暴的定義,並做出下列總結:強暴是一種喪失人性、恐
怖的和人性被物化與扭曲的行為。性騷擾是一般定義為:一切不受歡迎、
具性意涵的行為,包括範圍從日常生活中人際互動的性別歧視到最嚴重的
性侵犯。可見,無論是性騷擾或強暴,都是對個人的性自由權和人性尊嚴
最大的傷害。

而在性別和階層兩種權力關係運作之下,許多性騷擾或強暴事件最容易以
男性加害女性或男性長輩加害未成年女性(或少數男童)的模式出現。在
台灣,據統計,超過百分之六十的強暴受害者是未成年人。事發之後,受
害者或是懾服於加害者的權威,或是受其恐嚇,很難立即向他人說出其受
害經驗並尋求協助。而我們的社會對此類事件又瀰漫著諸多嚴重錯誤的觀
念,譬如,責備女孩行為不檢、留意不夠;受害之後,為了保護所謂名節,
要求女孩噤聲;或認為只要不聲張,假以時日,傷痛會自然癒合;而萬一
事跡敗露,加害者往往以這是長輩愛護晚輩的方式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。
法律的縱容更是雪上加霜,至今尚無針對防治性騷擾的立法(台北市勞工
局已頒佈的「工作場所防治性騷擾辦法」屬行政命令,並無法律效用),
強暴案件也仍屬告訴乃論(最近立法院司法委員會經討論通過擬將強暴改
為公訴,法務部對此有極不同的看法,彼此的辯論折衝要到下個會期才能
見真章。)在此種種因素之下,眾多受害者只能獨自隱忍,而加害者或是
逍遙法外,或是食髓知味,一犯再犯。
正因為受害者的絕對弱勢處境,提供她/他們支持和援助是周遭大人不得
逃避的責任。未成年孩子最主要的生活空間為學校和家庭,以下就分別從
學校和家庭兩方面來談:

一、學校
(一)行政層面
所有人員都必需了解相關法律,在性侵害部份,目前已有「兒童及少年福
利法」及「性侵害犯罪防治法」,兒童法保護的對象為十八歲以下的未成
年人,如知悉性侵犯事件而未通報,大人需負法律責任。至於性騷擾的部
份(其最嚴重程度也是性侵害),至今雖無適當立法,但近幾年來許多大
專院校已訂定防治辦法並成立相關處理委員會,中小學部份則有待儘速研
擬,台北市教育局兩性平等教育委員會曾於去年制定的「台北市各級學校
防治性騷擾暨性侵害處理要點草案」,可提供參考。
(二)輔導層面
所有師長(行政人員、導師、任課老師、輔導老師)都應該接受在職訓練,
培養對此類事件的認知及敏感度,儘早覺察問題並具備處理能力。學校有
責任對全校師生進行相關教育,提供正確資訊,並公佈申訴管道及處理流
程。
(三)校園文化
加速推動各級學校的兩性平等教育工作,改變充斥在校園裡的權威結構以
及不當的性別文化,才是解決性騷擾/性暴力事件的根本之道,在平日的
教學中鼓勵學生表達自我的能力,人際互動中落實對每一個個體的尊重。
唯有校內能營建出這樣善意尊重的氣氛,受害者才可能放心地向大人反映
問題並尋找協助。
二、家庭

在一般的性騷擾/強暴事件中,上述的許多原則當然亦適用於家庭。但如
果加害者是熟識,甚或近親時,家庭成員因彼此之間的親密或依賴關係,
在面臨此類事件時,情況往往更形複雜,其中對於母親的角色尤須多加探
討。

因為傳統的性別分工,在大多數的家庭中,母親(或等同母親的女性)至
今仍是主要的照顧養育者,母親因此被期望應負起保護子女安危的責任,
可惜,深受偏頗性別文化教養的母親,並不必然有正確的認知和能力庇護
子女。加上夫妻關係向以男大女小、男強女弱的方式結合,使得母親在經
濟、情感、名份上經常受制於父親。本應負責保護子女的母親本身往往亦
是夫妻關係中的弱勢,事到臨頭,不是不願承認問題的存在,就是沒有能
力幫助子女(此情況尤以家庭內的近親強暴最多見)。這樣的困境,短期
來看,必須靠他人(如學校的老師)或公權力介入來提供立即的救援,減
輕受害者所受的傷害,並伸張正義,長期而言,非得從落實夫妻/男女關
係的平等著手不可。

最後,不管學校或家庭,都應打破封閉的狀態,多多與外界聯繫,取得相
關資源,或是閱讀資料書籍,或是開辦研習講座,確實培養此方面知能,
或是嫻熟可以提供援助之公私機構,及時給予受害者充分的協助,並讓加
害者得到必要的懲罰與治療。如此多管齊下,才能有效降低性騷擾/強暴
事件的發生。

註:凱西•溫格勒教授以〈強暴是社會性謀殺——一名人類學家的自白〉
一文,敘述其本身遭受強暴的經驗以及事後的思考與行動,中譯文由世新
大學社心系主任羅燦煐教授翻譯,曾於一九九四年以〈強暴倖存者〉為名
刊登在中國時報人間副刊。
援助單位一覽表
教育資訊與諮詢
1.人本教育基金會 
親職教育諮詢專線(02)23623645
學校教育申訴服務(02)23670151分機19
青少年小飛俠專線(02)23690902
高雄分會(07)2166510
台中分會(04)2072334
新竹分會(035)333062

2.杏林醫學基金會性教育輔導專線(02)23627363
個案處理與輔導
1.婦女新知
台北(02)27112814
新竹(035)263029
台中(04)3276993
高雄(07)2729735
2.兒童福利聯盟(02)23956006
3.台北市現代婦女基金會(02)25060388
4.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(02)23652710
5.華明心理輔導中心(02)23821885
6.馬偕協談中心(02)25810505
7.宇宙光輔導中心(02)23627278
8.蒲公英關懷輔導中心(02)23888595
9.台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02-23929595
10.台北市勵馨基金會02-23759595
11.生命線02-25059595
12.張老師及各地張老師02-27171010
13.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02-25594740
14.家扶中心02-22061234

法律服務
1.台北市現代婦女基金會(02)25060388
2.台北市社會局兒童保護小組(02)25978585
3.高雄市兒童保護聯合會報(07)5311999
4.中華兒童福利基金會(04)2062085
5.北區婦女福利中心(02)25314245
6.受暴婦女訴訟扶助委員會(02)2506305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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