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人本電子報」寄出的文章
標題:家長如何向學校表達意見
作者:陳桂雲,吳麗芬
來源:人本教育基金會
寄出時間: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二日


案例一

    國一學生,在校成績不好,被老師打得不敢去上學。媽媽到學校,請
老師不要因為成績打小孩,反而被老師指著鼻子罵:「縱容孩子」、「家
教不好」、「不可理喻」。結果母親感到非常自卑,不敢再反應,只好要
求孩子「表現好一點」、「乖一點」、「用功一點」……來勉勵孩子,但
最後孩子受不了了,終於翹課逃家,令媽媽焦急又難過。

案例二

    某校國小四年級的小女孩,好學又愛問。回家跟媽媽說:「上課老師
都不給發問,很多都不懂。」媽媽於是發現每天老師規定的作業,都是抄
課本五遍、十遍。就以聯絡簿向老師反映:「希望上課多給孩子發問,少
抄課本。」結果孩子被老師罵「多嘴」「你媽媽這麼會,就自己教呀!」
還向其他小朋友說:「我們不要跟這個不乖的孩子玩!」此後,小女孩經
常緊張得出現頻尿現象,天天叫肚子痛,不要上學。媽媽著急得三天兩頭
找輔導主任、教務主任幫忙,甚至要求校長將孩子調個班,讓孩子能專心
學習。無奈當時體制有官官相護的陋習,所請不能如願。但這位媽媽不死
心,鍥而不捨地向教育局反應。後經督學調查屬實,這位老師便被調職處
分,並輔導他參加進修課程。而校長也配合輔導小女孩,漸漸孩子才恢復
了自信。這件事可以這樣圓滿的處理,主要是靠父母理智而堅定的行動,
才保護了孩子免於更大的傷害。

    以上的案例都是發生在「家長會」功能不彰時代的真實事件,在那種
「管道」不暢通的年代,家長對學校教育有意見是很難真正反應的,只能
靠「祖上有德」。運氣好的話碰上好老師,意見就好溝通;運氣差的話只
能怪自己「福報」不夠,若遇上了不合理的事,就更是求救無門了,只能
靠自己不捨地奮鬥!

    說來是有點悲哀,做為學生的監護人,在挺身保障孩子受良好教育的
權益的時候,經常是失敗的。像案例二那種情形是少之又少,而且家長還
常常被冠上「找麻煩」、「干涉校務」等罪名,這一切都是因為缺乏健全
的溝通管道與解決機制,大家只好各憑本事的「找辦法」。

    事實上,能直接向學校反應而不假手他人是最好的。但我們深知,多
數家長和家長會跟學校反應意見的「技術」是不太夠的,因此我們給予以
下建議:

一、確立基本觀念:對要反應的問題先有正確的理解,並對家長角色不壓
縮也不膨脹。

二、遵循演化法則:事物的改變,都有一定的發展過程。我們不能奢望僅
有一兩次的溝通,就能使問題得到全面解決,所以要有耐心慢慢發展。

三、尊重教師(教育工作者)為一個人:教師是人不是神。凡人皆有他的
弱點,皆有在現實中掙扎的苦衷。我們應該站在「願意協助」而非「問罪」
的立場,採用一種「人」對「人」的表達方式,不卑不亢地陳述意見,共
謀解決之道。

四、嚴守「教育」立場:我們與學校的教育人員(無論是老師或校長)溝
通的,應該是教育觀念和教育方法,不應該冀望由校長或老師那兒為自己
孩子爭得特殊的利益。

    與學校互動,難免會碰上無奈與痛苦的事。我們但願每一件事都是建
設教育的一股力量,而隨著新家長會時代的到來,所有的家長都能擁有一
個安全而有效的溝通管道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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